訂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衍生企業實施要點」即日起生效
  •  439
  •  2021-08-12

為有效落實產學合作、建立辦學特色、提供師生教學實習機會、協助本校研發成果商品化與技術移轉、鼓勵師生創業及協助產業創新,進而促進產業發展並增加校務基金來源,特訂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衍生企業實施要點」,本要點業經110年7月20日109學年度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衍生企業實施要點

 
聯絡窗口:
計畫服務中心 陳小姐
02-82751414 # 216
clin@ntu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