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緣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為強化學校與產業之連結、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及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於98年成立「文創處」。
發展願景
文創處以文化創意產學園區營運為核心,
發展成為臺灣產學合作為運作機制的全國文化創意園區示範基地,提高本校之國際競爭力。
組織職掌
文創處其下設有企管組、行銷組、計畫服務中心與藝文產業發展中心,並設置顧問委員會提供諮詢顧問。
文創處職掌業務主要有五項:
(1)推動園區整建、管理;
(2)藝術創意產業加值開發;
(3)與優秀文創產業合作發展;
(4)媒合建立行銷藝術文創產品平臺;
(5)推廣文創生活美學。
園區功能
園區功能含括教學實習、研發創新、行銷推廣及青創育成四大功能,分述如下:
(1)教學實習:園區提供工坊教學與實習場域,促進學校與職場之橋接,提升學生職場競爭力。
(2)研發生產:透過學校師生及產業研究創新,開發新技術及創意產品。
(3)行銷推廣:建立行銷推廣機制,包括學校師生、校友、進駐產業以及進駐藝術家之優秀作品(含視覺、表演及影音藝術)行銷、藝術經紀、藝術圖像與品牌授權以及文創體驗行銷。
(4)青創育成:扶植畢業生及青年開創事業,輔導產業育成,引進媒合有利資源,提高營運績效,並媒合產業需求之學校文創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