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文創工作室」補助計畫內容撰寫與執行說明
  •  2086
  •  2020-03-26

109年度文創工作室計畫說明會  因應疫情改由線上資料說明

 

說明簡報:文創工作室計畫撰寫與執行說明

 

◆  計畫申請資格:以文創工作室團隊申請。

  1. 至少2位本校在籍學生,推派一位申請人
  2. 邀請1位本校專兼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
  3. 聘任1-3位相關研發領域業界師資擔任工作室顧問

◆  計畫執行時間:審查結果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10日。

◆  計畫執行項目:

  1. 執行內容與研發成果,應以參加國際或全國競賽、技術轉移、著作權之授權使用、執行產學展演活動、量產與販售等具有開創和運用等活絡文創產業價值之專案為主要開發標的。
  2. 團隊成員須配合參加文創處辦理之創新創業課程、講座、參訪等,並協助學校相關活動展演,新進團隊需上滿9次課程,延續性團隊需上滿5次課程。並配合文創處所召開之諮詢會議。
  3. 計畫完成前,應依規定格式繳交成果作品集及核銷單據,並就所開發之標的物、團隊運作等規畫未來發展模式,繳交創新創業計畫書。
  4. 為鼓勵學生自主創業的同時,亦能保有對良善議題的關注與實踐,本年度起對於獲選團隊中,與環境生態、弱勢關懷等議題相關的創業構想,除原補助額度外,將給予額外獎補助金,以提倡落實社會責任於創新構想。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9年04月13日 (一)  17:00  截止

◆  申請資料:【文創工作室發展計畫書】、【指導教授願任同意書】、【業師願任同意書】

 

申請方式:於 04月13日 (一) 17:00前,將電子檔案(WORD及PDF檔)寄至ccid@ntua.edu.tw

聯絡窗口:文創處  02-8275-1414轉分機206

 

相關資料下載:

109年文創工作室徵選公告

109年文創工作室發展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