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課外創藝行銷競賽即日起至4/19截止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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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1

一、活動目的

依本校特色專業培育學生產業知能之目標,強化學用合一,辦理「課外創藝行銷競賽」(以下簡稱本競賽),本著「創新創業」之精神,除課堂學習的本職技能外,還強調課外之餘,藝術工作者所需的企劃執行、行銷通路與人脈關係,期許更多藝術經濟的創造。

本競賽培養臺藝學生將既有的演出、創作或設計…等產出,透過行銷自我,結合外界資源與不同領域之同儕協助來激發構想,提升作品曝光度與知名度,為自身創造各種與外界合作之機會,為未來就業與創業挹注競爭力。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以下簡稱本組或課指組)。

三、參賽資格:凡參賽時具備本校學籍之在校生,皆可組隊或個人參加。

四、競賽方式

本競賽提供已具相當演出、創作或設計…等作品產出之個人或團隊,規劃期程6~8個月之行銷活動提案(如:策展、演出、比賽、交流、創意市集、品牌規劃、網路行銷或通路合作…等)來參與競賽。本競賽每年1月起至3月底為報名時程,需繳交報名表及計畫書(紙本與電子檔)至課指組參加計畫初選,競賽活動細節與期程如下表1:

表1. 競賽活動期程(每年):

活動階段

活動時程

說 明

第一階段

初 選

活動宣傳

12月

詳見課指組網站

報名日期

1~3月

報名表與計畫書收件截止

(紙本與電子檔)

計畫書初選

4月

辦理初選,並於課指組網站公告「入圍名單」。

第二階段

決 選

入圍計畫執行

4月

執行期程得由報名階段起算

(完成報名時即可開始活動執行)

繳交計畫執行

成果報告書

9月

9月開學日前繳交(紙本與電子檔)

成果決選

9月~10月

1.辦理成果決選決定名次,並於課指組網站公告。

2.評選會場除報告書外,參賽者(團隊)得依團隊意願佈置個別評選攤位(如:作品實體、海報說明與其他相關輔助道具…等)。

頒獎暨成果展

10月

1.頒獎。

2.配合校慶辦理相關實體與海報成果展示,各隊並得販售相關商品。

五、審查方式

由本組分兩階段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

 

(一)第一階段「計畫書初選」─選出入圍團隊

繳交報名表及計畫書紙本(須提出作品曝光、宣傳或展演…等構想與執行期程)至課指組參加初選,初選內容比重如下:

表2. 計畫書初選內容比重

項次

審查內容

比重

1

圖、表、文-說明完整性

40%

2

外界資源之掌握與運用

20%

3

個人或團隊執行能力、相關經驗說明

20%

4

計畫之可行性

20%

 

(二)第二階段「成果報告書決選」─決定團隊名次

評選會場除成果報告書外,參賽者(團隊)得依個別意願,於評選前至評選會場佈置個別攤位(如:作品實體佈置、海報說明裱版與其他相關輔助道具…等)。

表3. 成果報告書決選內容比重

項次

審查內容

比重

1

圖、表、文-說明完整性

40%

2

外界資源之掌握與運用

20%

3

執行之完成度

40%

 

六、書面資料說明:

(一)初選計畫書及成果報告書格式可直接於官網下載;格式為A4規格15頁以內,直向橫書,並編頁碼。

(二)初選計畫書及成果報告書內容可配合圖片、插畫說明,務必標示清楚,各項引用資料、圖片應註明資料來源及資料日期(請引用較具公信力之單位),若為自行拍攝、製作之圖表則免註明資料來源。

 

七、獎項

本競賽分為金獎、銀獎、銅獎、佳作與入圍,以上各類獎項經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獎項數量。

金獎:頒發獎金30000元整。

銀獎:頒發獎金25000元整。

銅獎:頒發獎金15000元整。

佳作:頒發獎金10000元整。

入圍:頒發獎金5000元整。

 

八、經費來源:

由106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定每年匡列 「補助創新創業導向社團」20萬元入學務處業務費項下支應。

 

九、注意事項:

(一)任何違反著作權事宜或其他相關侵權行為,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得不另行通知,後果需由參賽者(團隊)自行負責,如事後被舉發確認,則取消資格並歸還獎金。

(二)各獲獎者(團隊)皆須配合本組辦理成果展示方具獲獎資格,獲獎者(團隊)若未能配合將取消資格。

(三)參賽者(團隊)各項資料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授權使用範圍僅限於宣傳推廣、活動相關紀錄、成果發表展示,不作為營利之用。相關智慧財產權為參賽團隊所有。

(四)主辦單位擁有隨時修正本競賽規則之權利。

 

十、本競賽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實施,修正後亦同。

 

詳細報名資料請見課指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