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教學卓越計畫「文創工作室」補助即日起開始申請至4/17(一)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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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22

106年度文創工作室補助專案即日起開放申請,本補助案為學生導向,期望以學生為主、教師為輔,由本校師生及企業人士共同組成文創產業的研究與開發團隊,執行開發研究專案。計畫期間將提供學生參與創新創業課程、國際展會、開發專案諮詢等機會,並提供最高20萬元的創業基金補助。期望加強學生自主性、學用合一、團隊運作之能力,進而提升就業與創業競爭力。

 

 

工作室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年4月17日(一)17:00止 


專案計畫書寫作講座:106/4/11(二)10:10-12:10 教研901


文創工作室徵選說明會:106/4/13(四)12:00-13:00 教研901


活動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adQNulOVdsXaZF3h1 (敬備餐盒,於活動前一天截止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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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以文創工作室團隊申請。

    1. 至少2位本校在籍學生,推派一位申請人。 
    2. 邀請1位本校專兼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若為兼任老師則須再邀請一位專任老師擔任共同指導老師。 
    3. 聘任1-3位相關研發領域業界師資擔任工作室顧問。 

  

補助金額:
每案補助上限為20萬元,補助額度由審議委員會視計畫書內容與創新性等酌予調整。 

  

補助項目:
凡符合文創工作室執行目的之相關經常門費用,惟工讀金每月支領上限為5,000元、雜支不得超過總補助經費4%。文創工作室團隊可向文創處申請「創意空間」場地使用。 

  

執行期間與項目:

    1. 計畫執行期間:審查結果公告日期至106年12月10日。 
    2. 文創工作室執行內容與研發成果,應以參加國際或全國競賽、技術轉移、著作權之授權使用、執行產學展演活動、量產與販售等具有開創和運用等活絡文創產業價值之專案為主要開發標的。 
    3. 參與文創處辦理之創新創業課程、講座、參訪、諮詢會議以及學校相關活動展演。 
    4. 計畫完成時應繳交成果作品集,並規劃未來發展模式,繳交創新創業計畫書。 
    5. 本年度之優良團隊,將與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合作,共同參與國際展會。並由學校輔導申請教育部U-Start、文化部圓夢計畫等,銜接未來創業計畫。 

  

審查標準與結果:
文創處與教學卓越計畫共同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會議,審查標準包含:教學卓越計畫目的之符合性、計畫內容的創新性、可執行性、團隊組成、預期研發成果、預算編列合理性。經教學卓越計畫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始具備受補助資格。 

  

申請方式: 

    1. 申請資料:「文創工作室發展計畫書」以及業師願任同意書,計畫書格式詳附件一。 
    2. 申請方式:本案採線上申請,請於申請期限內備齊計畫書,轉成PDF檔案格式,將計畫書之電子檔案(Word以及PDF)寄至文創處信箱:ccid@ntua.edu.tw。 
    3. 電子郵件主旨請用:【文創工作室申請】團隊名稱_申請人姓名。 
    4. 聯絡窗口:文創處 黃小姐 02-8275-1414轉分機206

 

附件檔案:

 

106年文創工作室徵選簡章

(附件一)106年文創工作室發展計畫書
(附件二)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創工作室之補助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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