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誠徵約用人員乙名
  •  953
  •  2015-05-19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得增列候補)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105/05/19~105/05/25 

    資格條件

    1.本職缺身心障礙者優先面試(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學歷:具學士學位(含)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 

    3.具有產業實務經驗、執行文創相關經驗、熟悉政府文創資源者。 

    4.熟悉補助計畫案草擬、撰寫等相關實務者。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作業系統。 

    6.能獨立作業,且具良好之溝通協調能力。 

    7.工作待遇:月薪學士級29,282元、碩士級36,784元。 

    8.男性須役畢無兵役問題。 

    工作項目

    1.辦理文創園區營運、相關活動事宜。 2.協助文創相關計畫之資料蒐集、草擬、撰寫等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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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照片及自傳)、畢業證書、相關學經歷證明影本等,以郵戳為憑,於公告截止日前寄至本校人事室童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 

    2.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關說者不予錄取。 

    4.聯絡電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林可凡小姐(02-8275141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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