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徵選以文化為藝術創作主題之藝術家進駐文化創意產學園區,營造園區原有場域多元開放之面貌。希望在這個曾是工業遺址的臺藝大文創園區裡透過藝術家進駐活動,提供藝術家與藝術家、藝術家與民眾、藝術家與臺藝大文創園區文化藝術上的交流機會。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5年3月4日止。
進駐方式
(一)採公開徵選方式,由文創處邀請專家學者組成甄選委員會甄選之。
(二)以個人名義申請,正取10名,備取3名。
(三)類別:不限,以能提高臺藝大文創園區之藝文水平與內涵為原則。
(四)進駐時間:於簽約後以一年為原則。
(五)進駐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化創意產學園區D區2樓,空間大小為6~9坪。
申請資格
年滿20歲,且未同時進駐其他藝術空間(村)之國內外藝術家。
申請文件 (請見附件二)
(一)個人簡歷及進駐計畫(申請表以A4印出)。
(二)個人作品資料(資料儲存於光碟,光碟正面註明作者姓名)。
(三)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一)受理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5年3月4日止受理申請。
(二)受理方式:
1.親送(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5:00)
2.郵寄(請以掛號郵件寄送,並註明藝術家進駐申請,以郵戳為憑)
(三)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創處林小姐
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28號
電話:02-82751414分機204
E-mail:fan@ntua.edu.tw
附件一:105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駐村藝術家進駐徵選辦法.pdf(請按右鍵下載)
附件二:105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駐村藝術家進駐徵選申請表.doc(請按右鍵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