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創意飛翔-園區妝點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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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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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合本校文創處藝術推廣計畫,文創處辦理「創意飛翔-園區妝點比賽」活動,宣導本校藝文資源及文創理念。透過本校師生及校友彩繪、裝置文創園區,促進全校互動,串聯園區與全校師生、校友情感。經由此活動提高本校及文創園區曝光率,提升本校藝術形象與知名度。


    ●參賽資格:本校老師、學生及校友。


    ●參賽作品規定:
    一、收件時間:101年6月11(星期一)日至6月28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前送達收件地點。

    二、收件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創處「創意飛翔-園區妝點比賽」收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28號)。

    三、參賽資格:本校師生及校友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每人限參加一組,報名資料如附表。

    四、作品主題:作品內容以發揮創意,提升園區藝術價值為目的。

    五、作品媒材:作品媒材不限。

    六、作品規格:作品規格不限(平面、立體裝置皆可),由參賽者自由選擇場地,符合作品
    主題為主(若選擇場地重複,則以抽籤決定)。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創處
    協辦單位:放客人媒體工作室


    ●參賽作品評審:
    一、初審:由主辦單位聘請藝術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辦理初審,依報名表繳交之模擬完
    成圖評審之(初審資料不退還,敬請備份留存)。
    入選公佈:初審入選名單於 2012年6月30日公佈於臺藝大文創園區網頁並e-mail通知。

    二、複審:由主辦單位聘請藝術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辦理複審,依初審入選者實際創作
    之完成作品評審之(佔總分之80%);加入網路票選分數(佔總分之20%),做為
    總分依據。
    複審收件:初複審作品須為同一件,參賽者請於 2012年7月2日至7月6日止完成創作。
    得獎公佈:複審得?名單於 2012年7月30日公佈於臺藝大文創園區網頁並e-mail通知得
    獎者。


    ●活動時程:此活動時間為101年6月11日至101年7月30日,詳細活動時程規劃如下:
    101/6/11(一)-6/28(四)初審收件
    101/6/30(六)初審入選公佈
    101/7/2(一)-7/6(五)複選創作(進行園區實體創作)
    101/7/09(一)-7/22(日)進行網路票選
    101/7/30(一)複審結果公佈
    101/9開學後擇期舉行頒獎典禮


    ●優勝作品評選及獎勵:
    第一名(1名)獎勵全家禮卷15,000元及獎狀
    第二名(1名)獎勵全家禮卷12,000元及獎狀
    第三名(1名)獎勵全家禮卷10,000元及獎狀
    優 選(3名)獎勵全家禮卷2,000元及獎狀
    佳 作(視參賽作品成績擇定)獎勵全家禮卷500元及獎狀
    備 註:為鼓勵參加,參加者統一發給參加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聯絡資訊
    一、承辦人及電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創處林可凡小姐(02)8275-1414#204。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28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創處)。
    三、本比賽相關資訊及辦法可於下列網站下載使用,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創處網站:http://portal2.ntua.edu.tw/ccid/。